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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99 2023-12-22 17:26 admin

一、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中化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中化集团下属的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专业化、集团化发展的大趋势背景下应运成立。这是中化财务公司积极应对宏观市场变化,针对保险集中管理模式所作的优化与创新。中化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投保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助索赔、再保险经纪,以及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法定代表人:付建军 成立时间:2013-04-11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20157979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301-302

二、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能开除或除名吗?

何谓开除或除名股东?即为通过强制的方式,让某一股东转让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进而取消其股东资格让其退出公司的一种行为。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能否可以开除股东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也仍存在一定的分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法院支持股东除名的案例。如沈某与深圳市中电照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案。

笔者认为,股东除名机制是可以在公司内部建立的,且有利于打破公司僵局,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在操作股东除名时,必须谨慎为之,且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为之。

股东除名必须严格把握相关的前提条件,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法的程序并严格执行之。

一、股东除名的前提和条件:

1、公司章程中对股东除名事项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不应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

2、公司需拥有股东存在违反公司章程“除名”条款行为的充分证据。

二、股东除名的程序

对股东除名的具体程序可以通过非诉和诉讼两种途径解决。

1、非诉程序

①召开股东会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应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②对被除名股东股份进行清算。因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股东撤资,故除名股东的股份的处理,或者可以由其他股东协商收购,或者公司可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份转让价格可以股权实际转让时公司的净资产值计算。

③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2、诉讼程序

公司可以被除名股东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转让其拥有的全部股份。然后依法院判决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采取非诉程序的优点是成本低,程序简单,但因我国多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须持有转让双方签订的,故只依据办理变更登记未必会获得工商部门同意。而且对于双方也有可能发生争议。BR采取诉讼程序的缺点是成本较高,程序繁琐,要经历立案、审判、判决等一系列过程。但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因司法机关的介入,“开除股东”已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持法院判决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也不会遇到阻力。

三、亚泰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靠谱吗?

亚泰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04年,是黑龙江省保险经纪行业的龙头企业。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周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等。

公司先后与交通部救捞局、国家烟草局、国家电力局、哈电集团等众多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经纪合资关系。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的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工商部门的股东登记备案等证据可以证明股权的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即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和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以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五、有限责任公司由多少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如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一个到五十个之间,最多不超过五十个。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的义务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

九、有限责任公司夫妻股东职位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夫妻股东职位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另一个是公司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是夫妻二人出资住删的股份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根据注册公司时的占股比例来决定二人在公司的:职务。法人即可以是丈夫也可以是妻子。监事也可以是丈夫也可以是妻子。

十、法人股东公司,属于独资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这要看几个投资人来判断,现有《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是有多个投资人设立的,也可以是一个投资人设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国有独资企业法人。多人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单一投资主体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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