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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资产包处置?

299 2023-12-13 14:44 admin

一、什么是债权资产包处置?

; 通俗地来说,资产包就是银行等不良资产机构讲2户以上的债权通过打折等形式出售的不良资产债权包,内部一般是一户或若干户等。有抵押,或有保证担保等。

二、股东私自把公司资产抵押给债权人合法吗?

首先我们要分清股东与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 股东质押股权是属于个人行为,也是个人财产的质押。 所以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对方应该去找该股东。 但如果第三方变更股份登记,则有可能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前提:该质押是否在工商局有登记备案,涉及该质押权是否设立 情况一:该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权,筹集资金还款,但需要质押权人的同意。 情况二:质押权人做股份变更登记,其他股东有权不同意,若质押权人起诉,则其他股东有权反诉,但结果需依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裁决。 如果你还想学习更多股权专业知识,解决更多专业股权困惑,欢迎联系张老师。 —————— 礼物分割线 —————— 一字不落看到这里,一定是真爱啦,如果你正在经营企业,欢迎+\/张老师,备注“” 限时赠送的同学1份价值980《关于激发员工动力,以及股东之间权利与利益分配》电子版学习资料。 我们都知道: 每个老板都想有钱有闲,身心解放。 每家企业都想基业长青,百年传承。 合伙人的时代,这些都离不开股权的激励

三、公司没有破产,被债权人起诉了,拍卖后资产如何分配?

1.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2.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94.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债权人可以起诉该债务人的另外个人资产吗?

    债务人在法院裁定破产期间,债权人可以起诉该债务人的另外个人资产,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如对有关债务人的海事纠纷、专利纠纷、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等案件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五、企业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会计上称为什麽?

权益(Equity),在会计学上权益是指资产。属于所有人的权益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又是指人对净资产的所有权。会计学上权益是指资产。属于所有人的权益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两者总称为权益。资产的提供者有货币、有设备、有房产,也有债权,不确定具体内容就叫权益。

六、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吗?

1、由于公司拖欠债务,可以通过以房产折抵债务方式,将房产折价抵偿给债权人(该种情况下,房产过户的手续费、税费与普通房产交易一样;从法律规定上看,相应的税费不可能逃避得掉)

2、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法院、破产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拍卖公司等收取的诉讼费用及佣金,总计可能达到债权总额的15%以上),因此,你公司这种情况走破产方式非常不经济。

3、如果仅是拖欠其妻子款项,建议以清算方式、注销公司。公司清算,只要能与债权人达成还款的协议,了结拖欠职工工资、税费等,即可依法申请工商局注销,如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股东还可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该种方式手续简便,费用相对于破产而言,十分低廉。

4、公司被吊销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公司法人身份仍未消亡。从公司法规定来看,吊销后即应组织清算,公司清算组有权以公司资产清偿债务。即房产仍能通过抵债等形式过户给其妻子。手续和普通的房产过户手续相似,但需要抵债合同(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股东会决议(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等。

本律师全程参与过多起公司破产案、也办理过许多公司清算注销事务,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帮助。

七、多个债权人对同一个被执行人起诉,只有一人申请保全,资产如何分配?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

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

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

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89.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

行人破产。

90.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

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

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

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91.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

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92.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

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

并说明执行情况。

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

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94.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

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95.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债权

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96.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

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八、请从债权人、股东和经营者的立场,谈一谈对资产负债率指标的理解?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债权人角度:这个比率对于债权人来说越低越好。

因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一般只承担有限责任,而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资产变现所得很可能低于其帐面价值。

所以如果此指标过高,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

当资产负债率大于100%,表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对于债权人来说风险非常大。

股东角度:由于企业通过举债筹措的资金与股东提供的资金在经营中发挥同样的作用,所以,股东所关心的是全部资本利润率是否超过借入款项的利率,即借入资本的代价。

在企业所得的全部资本利润率超过因借款而支付的利息率时,股东所得到的利润就会加大。

如果相反,运用全部资本所得的利润率低于借款利息率,则对股东不利,因为借入资本的多余的利息要用股东所得的利润份额来弥补。

因此,从股东的立场看,在全部资本利润率高于借款利息率时,负债比例越大越好,否则反之。

企业股东常常采用举债经营的方式,以有限的资本、付出有限的代价而取得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且可以得到举债经营的杠杆利益。

在财务分析中也因此被人们称为财务杠杆。

从经营者的立场看:如果举债很大,超出债权人心理承受程度,企业就借不到钱。

如果企业不举债,或负债比例很小,说明企业畏缩不前,对前途信心不足,利用债权人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很差。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全面考虑,在利用资产负债率制定借入资本决策时,必须充分估计预期的利润和增加的风险,在二者之间权衡利害得失,作出正确决策。

九、判断!企业获取资产的来源渠道就两种:一是有企业所有者投资形成;二是两债权人贷款形成?

企业筹资渠道有两种一是权益资金筹集(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利用留存收益)

,二是债务资金筹集(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还有一种是混合筹资(认股权证,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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