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上市模式是什么?

1、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是指境内公司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境外证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发行登记注册,待获准后即在该国家或地区公开发行股票(或股票的派生形式),再向当地的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2、境外间接上市

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和上市还可以采用境外间接上市的方式。境外间接上市有买壳上市、造壳上市、存托凭证上市等多种方式。

(1)、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境内企业通过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以该已上市的公司作为外壳,取得上市地位,然后通过定向配股,注入境内企业的资产和业务;也可以发行新股或债券以获得发展资金,从而达到境外上市目的的一种境外间接上市方式。

(2)、造壳上市

造壳上市是指准备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事先与一家境外未上市的公司确立一定的产权关联,如控股、合资或直接设立附属公司等,然后由该境外关联公司以其名义在境外申请上市,取得上市地位后,境内企业就可以通过这家上市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入境内资产和业务,最终达到境外上市目的。

(3)、存托凭证上市

存托凭证,又称为存股证,是一种以证书形式发行的可转让证券,通常代表一家非美国公司已发行的股票。

境外上市条件

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境外直接上市融资,证监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上市申请依法予以批准:

(1)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2)申请公司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境外融资额不应少于5000万美元;

(3)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稳定的高级管理层;

(4)上市后分红派息要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5)申请公司要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因境内公司境外直接上市是一项系统的资本运作工程,须有境外推荐人、境外主理商、境外会计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深入参与。为此,证监会规定,境内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